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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QZ00122-0300-2026-00074
    • 备注/文号:泉财农指〔2026〕67号
    • 发布机构:市场信息科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8-27
    泉州市财政局 免费吃瓜网站 关于下达2026年市级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第四批)的通知
    时间:2026-08-27 09:56

    有关县(市、区)财政局、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财政金融与国资局、农林水与生态环境局,市农业科学研究所:

      为加快推进我市特色现代农业发展,经研究,现下达2026年市级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第四批)220万元,其中:泉台农业合作项目100万元、数字农业创新应用项目100万元农产品展示展销项目20万元(详见附件1),款列“2130199-其他农业农村支出”科目,同步下达任务清单和绩效目标(详见附件2、3),请按照《泉州市财政局 免费吃瓜网站 关于印发〈泉州市市级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规定〉等3个专项资金管理规定的通知》(泉财规〔2024〕7号)和《2026年度泉州市泉台农业合作、数字农业创新应用项目实施方案》(详见附件4)要求,加强资金监管,按照规定的用途和范围分配使用,确保专款专用,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专项资金的支付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执行,同时做好绩效跟踪和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1.2026年市级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第四批)分配表

          2.2026年市级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第四批)任务清单

          3.2026年市级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第四批)绩效目标表

          4. 2026年度泉州市泉台农业合作、数字农业创新应用项目实施方案

      泉州市财政局            免费吃瓜网站

      2026年8月25日

      

     

    附件1

      2026年市级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第四批)分配表     单位:万元

    序号

    补助对象

    泉台农业合作项目

    数字农业创新应用项目

    农产品展示展销项目

    合计

    1

    市农科所

    3.6

       

    3.6

    2

    鲤城区

       

    5

    5

    3

    丰泽区

       

    5

    5

    4

    洛江区

    7.4

    22.86

    5

    35.26

    5

    晋江市

     

    8.37

     

    8.37

    6

    南安市

    34.8

    16.11

     

    50.91

    7

    惠安县

    17.6

    7.11

     

    24.71

    8

    安溪县

    3.6

    10

    5

    18.6

    9

    永春县

    10.7

    20.7

     

    31.4

    10

    德化县

    22.3

    14.85

     

    37.15

    合计

    100

    100

    20

    220

      

      

    附件2          

      2026年市级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第四批)任务清单

    序号

    补助对象

    泉台农业合作项目

    数字农业创新应用项目

    农产品展示展销项目

    补助项目数

    补助金额

    (万元)

    补助项目数

    补助金额

    (万元)

    补助项目数

    补助金额

    (万元)

    1

    市农科所

    1

    3.6

           

    2

    鲤城区

           

    1

    5

    3

    丰泽区

           

    1

    5

    4

    洛江区

    1

    7.4

    3

    22.86

    1

    5

    5

    晋江市

       

    1

    8.37

       

    6

    南安市

    4

    34.8

    2

    16.11

       

    7

    惠安县

    2

    17.6

    1

    7.11

       

    8

    安溪县

    1

    3.6

    1

    10

    1

    5

    9

    永春县

    2

    10.7

    3

    20.7

       

    10

    德化县

    3

    22.3

    2

    14.85

       

    合计

    14

    100

    13

    100

    4

    20

      

    附件3

      2026年市级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第四批)绩效目标表

    项目名称

    2026年市级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第四批)

    主管部门(单位)名称及部门预算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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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补助项目/区域

    各县(市、区)、市农业科学研究所

    专项资金情况

    (万元)

    资金总额

    220

    其中:财政拨款

    220

    其他资金

    0

    总体目标

    推动特色优势产业集聚发展,以现代农业产业园、特色农产品优势区、现代农业智慧园等为平台,以特色现代农业“五百示范项目”为抓手,围绕打造茶叶、蔬菜、水果、畜禽、食用菌等特色优势产业,大力发展品牌农业、生态农业、数字农业,每年培育一批数字农业创新应用项目。促进泉台农业交流,在全市建设一批泉台农业融合发展项目,大力推动台湾农业“五新”引进推广,发展当地优势产业,打造特色品牌,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解释

    指标

    性质

    指标

    方向

    目标值

    计量

    单位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财政资金投入

    财政资金投入

    正向

    等于

    220

    万元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扶持泉台农业合作项目

    考察当年度扶持泉台农业合作项目数

    正向

    大于

    等于

    14

    扶持数字农业创新应用项目

    考察当年度扶持数字农业创新应用项目数

    正向

    大于

    等于

    13

    扶持农产品展示展销

    项目

    考察当年度扶持农产品展示展销项目数

    正向

    大于

    等于

    4

    质量指标

    项目建设完成情况

    项目验收合格率

    正向

    大于

    等于

    90

    %

    时效指标

    资金拨付进度

    考察当年资金拨付进度

    正向

    等于

    100

    %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加快农业现代化发展

    促进泉台农业交流,推动农业数字化建设,助力农产品销售

    定性

     

     

    满意度

    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服务对象满意度情况

    正向

    大于

    等于

    80

    %

      

    附件4

      2026年度泉州市泉台农业合作数字农业创新应用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泉州市财政局 免费吃瓜网站 关于印发〈泉州市市级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规定〉等3个专项资金管理规定的通知》(泉财规〔2024〕7号)精神,我市拟对2026年度市级泉台农业合作、数字农业创新应用等项目进行补助,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泉台农业合作项目

      (一)申报条件及补助标准

      1.补助对象:①泉台农业融合发展基地:当年度从台湾引进新品种(重点以引进水果、蔬菜、花卉类为主)、新技术、新农药、新肥料和新机具以及资金、人才、团队等,在本区域发展现代农业,具有一定规模的(原则上默认大棚5亩、露天10亩以上);②当年度承办市级泉台农业融合交流对接活动的。

      2. 补助标准:①每个泉台农业融合发展项目或基地补助不超过实际投入的50%,补助上限10万元;②从事台湾农产品展销、展示及交流对接的承办机构,每个项目市级财政补助资金不得超过该项目总投资的50%,最高不超过10万元。

      (二)申报项目提交资料

      1. 泉台农业融合发展项目

      (1)企业工商营业执照;

      (2)2026年度泉台农业融合发展基地申报表;

      (3)泉台农业融合项目台商独资需提供台商身份证明;

      (4)资金、技术、种苗、农产品加工和贸易合作需提供泉台双方签订合同文本证明;

      (5)种(养)业、加工业需提供土地、厂房租赁手续等。

      2. 市级泉台农业融合交流对接活动

      (1)泉台农业融合交流对接活动工作方案及项目预算;

      (2)泉台农业融合交流对接活动属地农业农村、财政部门联合行文报告。

      二、数字农业创新应用项目

      (一)申报条件及补助标准

      1.补助对象:①具体建设标准及要求参照《免费吃瓜网站 关于加快推进数字农业示范基地建设的通知》(泉农综〔2022〕30号)文要求执行。②重点支持水果、蔬菜、水稻、油茶和茶叶等大田作物、蔬菜、食用菌等设施种植和禽类养殖等重点领域单品种全程或关键环节的信息技术集成应用。③种植业基地露天栽培100亩以上,设施大棚20亩以上或工厂化栽培10亩以上。④每个新建数字农业创新应用项目2026年总投资应在20万元以上。⑤项目建设应于2026年新投建,于11月底前建设完工并验收,应具备向泉州市数字农业平台提供数据输出能力和视频对接的能力。

      2. 补助标准:列入新建市级数字农业创新应用项目的,每个项目市级财政补助不超过实际投入的50%,补助上限10万元。

      (二)申报项目提交资料

      (1)企业工商营业执照;

      (2)2026年度泉州市数字农业创新应用项目申报表;

      (3)与承建方签订的合同及建设方案。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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