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22-0300-2026-00009
- 发布机构:农安科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3-17
各县(市、区)、泉州台商投资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福建省农业系统随机抽查工作细则》的规定,我局制定了《泉州市2026年农产品质量安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地按照抽查计划要求认真组织实施,扎实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随机抽查各项工作。
免费吃瓜网站 办公室
2026年3月16日
泉州市2026年农产品质量安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为进一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福建省农业系统随机抽查工作细则》的规定,制订本计划。
一、抽查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
二、抽查对象及抽查人员产生方式
为确保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随机抽查工作公平、公正、公开,抽查对象、抽查人员均从农业云131-“双随机、一公开”系统中的“检查对象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以下简称“两库”)中随机抽取。
(一)抽查对象产生方式
从农业云131-“双随机、一公开”系统中“检查对象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抽查时,先随机抽取要抽查的县(市、区),再从抽到的县(市、区)检查对象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对最近一次抽查不合格的生产主体优先选择,重点抽查;近两年连续两次抽查合格的农产品生产主体不列入抽选结果;优先选取过去两年内没有被抽取到的对象。
(二)抽查人员产生方式
从农业云131-“双随机、一公开”系统中“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抽查人员。省、市抽取到的相关县(市、区)要随机抽调执法检查人员参与检查。执法检查人员与被检查对象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依法回避。
三、抽查比例、频次和时间
(一)抽查比例。省市县合计抽查比例不低于5%,市级抽查不低于12家,其余由各县(市、区)抽查。
(二)抽查频次。市级抽查每年2次,每次抽查不少于2个县(市、区)。各县(市、区)自行抽查,每年至少1次。
(三)抽查时间。每年在11月底前结束。
四、抽查内容
详见附件。
五、工作要求
(一)做好两库管理。各县(市、区)要落实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随机抽查工作责任单位,对“两库”进行充实和动态更新,原则上每半年对“两库”进行1次更新。有条件的地方,在满足执法检查人数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探索建立专家名录库,吸收检测机构、科研院所和专家学者等专业技术人员参与监督检查。
(二)强化结果运用。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检查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要将结果录入随机抽查系统,并及时将抽查结果按规定向社会公开。对抽查发现的问题,要主动与农业综合执法部门沟通,依法依规处理,涉嫌犯罪的要按要求移送司法机关。
(三)加强联动抽查。为优化营商环境,防止重复检查,在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监管效果的情况下,可采用上下级联动,共同开展随机抽查。参与上下联动随机抽查的任务数计入各县(市、区)随机抽查任务数。
(四)做好抽查工作总结。认真做好随机抽查年度工作情况总结,总结包括抽查计划完成情况、“两库”充实与动态调整情况、查出问题处理情况和抽查结果公示情况等。各地需于11月25日前将全年工作情况总结上报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
联 系 科室: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联系电话: 28389085。
附件: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情况记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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