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农机〔2025〕6号
各县(市)农业机械化发展中心、各区农业农村和水利(水务)局,泉州台商投资区农林水与生态环境局、石狮市农业农村局:
为充分发挥财政惠农资金效用,推进农机装备全程全面升级,根据《免费吃瓜网站
关于建立农业项目库的通知》(泉农综〔2019〕92号)、《泉州市财政局 免费吃瓜网站
关于印发<泉州市市级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规定>等3个专项资金管理规定的通知》(泉财规〔2024〕7号)要求,现就建立2026年市级农业机械购置与应用推广项目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一)农业生产服务组织,包括农机服务组织、家庭农场、种植大户、农业企业等,申报对象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涵盖农机作业服务等相关内容;
(二)优先支持农机专业合作社、农机应急救灾中心、农机应急作业服务队、农机维修点、农机服务队等农机服务组织以及区域性农事社会化综合服务中心、市级区域农机服务中心、标准化粮食烘干中心(点)、农机安全生产标准化培育(建设)主体。
二、申报项目
(一)农作物全程机械化关键薄弱环节新机具新技术项目。包括水稻机种、蔬菜机械化移栽试验、甘薯机械化移栽试验、胡萝卜机收试验以及其它我市特色农业产业作物全程机械化试验项目。重点申报花生机收、小田块水稻机械化种植试验等具有创新性和推广价值的建设项目。
(二)农机服务组织建设项目。包括购置用于农业生产的机械装备,新(改、扩)建农机库房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三)农机化重点工作项目。包括承担市级农机作业演示现场会、市级农机职业技能竞赛等活动。如有承办意向,县级农机部门提前与吃瓜网站
沟通对接。
(四)主要农作物全程机械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包括水稻、花生、马铃薯、甘薯等主要农作物全程机械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重点申报水稻3000亩以上、其他主要农作物1000亩以上的全程机械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五)农机应急救灾中心建设项目。培育和规范提升农机应急救灾中心项目,包括新购机械装备、与农机部门签订应急作业服务调用合同,优先接受市(县)农机部门应急调用等。
(六)智慧农机试验、试点县建设项目。智慧农机试验项目为安装农机无人(辅助)驾驶模块开展农作物生产环节无人(辅助)驾驶的试验项目;智慧农机试点县建设项目为承担2026年度市级智慧农机试点建设任务。
(七)区域农机社会化服务中心奖励项目。满足《泉州市区域农机服务中心遴选认定基础条件》,拟参评市级区域农机社会化服务中心遴选认定项目。
(八)区域性农事社会化综合服务中心培育项目。按《泉州市区域性农事社会化综合服务中心“1+4+N”培育方案》要求开展培育工作的建设项目。
三、申报要求
(一)加强项目谋划指导。县级农机部门要聚焦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和农业机械化工作存在的关键薄弱环节,加强调研指导,严格审核把关,整体谋划高质量入库项目。入库项目要确保可落地,2026年市级特色现代农业发展资金(农业机械购置与应用推广)将从项目库择优选择项目,按泉财规〔2024〕7号相关规定给予市级财政专项资金扶持。
(二)保证入库项目质量。严格按照《泉州市农业财政资金项目储备申报表(2026年)》(详见附件)要求,核实入库项目要素,包括申报单位、实施主体(附营业执照扫描件)、建设地点、建设内容、计划投资金额、资金需求等,建设内容要详细具体,各项建设内容计划投资金额要细化量化。
(三)实行项目动态管理。首次项目申报9月30日前推荐入库,后续新增项目应及时报送吃瓜网站
审核,审核通过后纳入项目库跟踪管理。近一年已开工建设、可在2026年9月20日前完工、拟申请市级资金补助的项目,在首次申报中一并入库。
联系人:陈 榕,联系方式:22284735。
附件:泉州市农业财政资金项目储备申报表(2026年)
泉州市农业机械化发展中心
2025年9月12日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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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农业财政资金项目储备申报表(2026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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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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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电话: |
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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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主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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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内容 |
资金测算 |
入库时间 |
前期工作情况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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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投资 |
财政资金 |
自筹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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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一类项目一张表。2.前期工作情况:包括项目简介、推荐单位等。 |
泉州市农业机械化发展中心 2025年9月1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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